王某某,男 ,21岁,汉族,某某市摊贩 。杨某某 ,男,23岁,汉族 ,某某市摊贩。某日下午5时许,王某某在自由市场卖猪肉,见邻摊有一卖菜的妇女与两名顾客争吵,便右手拿着剔骨刀走过去看热闹。往回走时 ,杨某某与王某某闹着玩、将王某某抱住 。王对杨说:“别闹,我手里有刀,别扎着你。”王某某边说边把右手的剔骨刀尖由原来的向下转为向后 ,以防刺伤杨某某。但杨仍用双手搂住王的双肩向后推;王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恰好被害人赵某某站在王某某身旁,王手中的剔骨刀刺入赵某某的腹部 ,造成赵某某腰部开放性外伤,脾刺伤 。 案例18:意外事件
沈某,男 33岁 ,汽车司机。某日下午,某县城镇供销社业务员吴某在外县乡购买农副产品后,要找地方住宿。该乡保管员田某将吴安排在该乡汽车库院内小东屋。田曾对吴说:“晚上ll点左右 ,汽车才回来 。 ”吴在小东屋躺了一会儿,因天气太热,便搬到院内睡觉,并用塑料布(长ll米左右 ,宽1.6米)蒙头盖脚睡在地上。晚上11点左右,天下小雨,院内漆黑 ,司机沈某驾驶柴油解放车返回,乘车的副司机下车将车库门打开,沈关灭大灯 ,只开小灯驶进院内。在调头准备倒车时,左前轮将睡在地上的吴某当场轧死 。
首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规定了一个国家根本制度。我国宪法不仅规定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分配方式、所有制形式、土地归属等问题,还明确规定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些规定对于保护我们的经济生活有重要意义 。 宪法之下是部门法。由于经济生活涉及方方面面,保护我们经济生活的法律也有很多。比如: 经济法类: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说手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等 。这些法律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 ,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是从宏观方面对我们经济生活的保护。 商法类:(以下写简称,省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 、海商法、票据法等。商法调整的是市场经济中商人和商事活动 ,其与经济法的最大区别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导原则,而经济法强调政府的介入 ,以国家政策为主导 。 民法类:主要有《民法通则》、物权法 、合同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继承法等等。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 刑法:刑法有专章规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就是通过惩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来保护我们的经济生活。 除了以上法律之外,还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 ,最高检和最高法作出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都对我们的经济生活起调整保护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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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王某某,男,21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杨某某,男,23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某日下午5时许,王某某在自由市场卖猪肉,见邻摊有一卖菜的妇女与两名顾客争吵,便右手拿着剔骨刀走过去看...
文章不错《生活中的法律事件》内容很有帮助